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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时间:2020-12-01 05:05 浏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魏建锋主持

本报讯 (吴小华)11月2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建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祖鹏、段院龙、许中伟、宋东方、顾胜和、陶雪华及秘书长左树青出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等列席。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环保抚河行活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代表建议办理等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员娇辞去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抚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网络信息化平台——“抚州智慧人大”建设方案(讨论稿)》《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人员进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的意见(草案)》《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讨论稿)》,以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财经预算干部培训班精神。

魏建锋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尊重民意、为民办事、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务实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格式,在反映承办单位经验做法的同时,全面反映代表建议办理具体情况,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