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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废旧电瓶提炼铅块 男子因污染环境获刑

时间:2020-11-23 02:17 浏览:

  从网上购买废旧铅蓄电瓶,在冶炼厂内用烧炼铅炉的方式提炼铅块,严重污染环境。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男子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2月至4月,潘某在网上5次联系购买了总重量达53吨的废旧铅蓄电瓶,并雇佣杨某、林某等人在金溪县石门乡某冶炼厂、金溪县琅琚镇某仓库等地,拆解了52.5吨左右的废旧铅蓄电瓶,从中拆解出约50吨废铅板,雇佣他人在冶炼厂内用烧“炼铅炉”的方式,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铅板)达16吨。案发后,潘某主动向金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案发后,被告人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具有累犯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潘某已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艾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