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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乡村治理和振兴中大有可为

时间:2019-01-19 03:58 浏览:

  6月4日至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在赣州调研。

  葛晓燕先后来到寻乌、会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看望法院干警,询问案件受理、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等情况,并深入寻乌法院澄江法庭、会昌法院周田法庭、赣州经开区法院湖边法庭,与法庭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人民陪审员、“五老”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法院“三治”结合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

  葛晓燕指出,法院工作在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不断解决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出现的新问题;要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要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的优势,借鉴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创新发展;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在案件的多元化调解上下功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