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邓家乡、杨桥殿镇地质环境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格
审查文件澄清说明(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东乡区邓家乡、杨桥殿镇地质环境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1、本项目因招标单位名称由“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变更为“抚州市东乡区自然资源局”,CA 锁未及时变更。故本项目招标单位确定为“东乡县国土资源局”。2、原资格审查文件中10:其他证书证件要求:(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下列文件,并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①企业近三年来无骗取中标、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②企业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③企业目前没有处于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现变更为:10:其他证书证件要求:(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下列文件,并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可参考资审文件中“附件:三无证明”模板,也可根据企业注册地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格式自行提供:①企业近三年来无骗取中标、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②企业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③企业目前没有处于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答疑说明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
?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9 年7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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