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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山·好水·好生态

时间:2019-04-06 03:15 浏览: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     9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生态办、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召开了“见证改革巨变 继续砥砺前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之生态建设专题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生态立省的格局更加鲜明,生态优势已成为江西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

    与此同时,“绿水青山”加速转化为“金山银山”,江西已进入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绿色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

    生态立省

    绿色生态成为江西最大财富最大品牌

    “近年来,江西生态立省的格局更加鲜明,绿色生态已成为江西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生态办专职副主任刘兵介绍说,全省在运营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温室气体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下降,江西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全面推进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率先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江西的生态司法体制改革、余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新余生态循环农业等走在全国前列、形成“江西模式”。

    生态治水

    水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四级联动格局

    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卫明介绍说,目前,江西已完成南昌、新余、萍乡三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并正在全面开展会昌、莲花、共青城三个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推进68个乡镇、383个村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尤其值得点赞的是,江西的河长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国家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提供了“江西方案”。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河湖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生态立法

    铁腕治污手段更多 执法之严前所未有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江西生态环境的执法也更加严格。特别是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有了这样一把“利剑”之后,江西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之严前所未有。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琳表示,近年来,江西铁腕治污的手段更多,措施更实。通过组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清废、绿盾等专项行动,并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以贯彻新“两高”司法解释为抓手,强化刑事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