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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伤引争议 调处中心来帮忙

时间:2020-11-08 02:54 浏览:

  近日上午,市民吴先生怀揣锦旗,来到市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中心,他一边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一边展开手中印有“热情服务 主持公道”的锦旗。

原来,吴先生的儿子在市城区一所民办学校读书,几个同学下课玩掰手腕的游戏,由于用力过猛,吴先生儿子右上臂骨骨折。经送省、市医院治疗,共花去费用25000多元,后续手术费还要14000多元。

吴先生家中没有什么积蓄,这样一笔费用令他束手无策。无奈之下,吴先生多次找到校方和涉事同学的家长,要求他们承担一部分儿子的治疗费用。可校方和这些家长均以没有责任为由推脱。于是,9月17日吴先生找到抚州市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中心,请求帮助。

当天下午,该中心调解组到学校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学校拿不出对学生进行过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举证材料。此后,该中心调解组多次找学校、涉事同学的家长协商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据此,要求学校对学生的人身伤害承担一定责任。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要求涉事同学的家长分担民事责任。

为使该纠纷尽快解决,该中心调解组向学校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学生掰手腕骨断调解情况反映》,请求行政协助调解,最后该问题圆满解决。近日,赔偿款到位,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

盛东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