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2018年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1-31 00:30
浏览:
【大 中 小】
崇府办发〔2018〕4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8年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2018年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保洁力度,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根据《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崇府[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考核标准,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依据
依据《抚州市2016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分实施细则》(抚办字〔2016〕9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崇仁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5-2020年)》(崇办字〔2015〕5号)、《关于崇仁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崇办字〔2015〕16号)、《关于崇仁县2016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崇办字〔2016〕27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采取每个工作日进行明查或暗访,每月评比,年终依据明查、暗访及集中巡察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并与县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运行经费拨付挂钩。
五、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考核乡镇环境卫生组织管理、清扫保洁、保洁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情况,设定考核总分值100分。
(一)组织管理(10分)。考核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村级保洁员考核情况,建立保洁员信息台账等工作情况。
(二)清扫保洁(80分)。考核乡镇环卫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保洁员配备情况、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管理等情况。
(三)队伍建设(10分)。考核乡镇保洁员作业工具配置、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六、计分办法
年终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以年度内每次明查、暗访及集中巡察督查考核实际得分为依据,其中明查、暗访计80分,集中巡察计20分。
附: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崇仁县环卫一体化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分类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考评办法
得 分
组
织
管
理
机构
设置
10
1、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未成立的扣2分。2、明确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未明确的扣2分。3、制定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未制定的扣2分。4、建立村级保洁员考核办法;未建立的扣2分。5、建立保洁员信息台账;未建立的扣2分。
查阅资料
清
扫
保
洁
保洁员配备
3
1、按照乡镇人口3‰配备保洁员,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环卫
设施
设备
管理
7
1、按照10—15户配备1个垃圾收集桶,每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2、按8平方米硬化中转收集点地面,未按标准硬化的扣0.5分,扣完为止。3、保持垃圾中转收集桶的完好,每少一个扣1分。
实地查看
集镇
村庄
路域
水域
清扫
保洁
管理
70
1、道路路面及两侧无乱丢乱倒垃圾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2、道路路面及两侧无成堆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3、无暴露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4、无陈年垃圾,发现一处扣3分;5、门前屋后无垃圾死角,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收集不及时的,严禁焚烧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6、垃圾桶有污渍不及时清洗,垃圾不入桶或外溢的发现一处扣1分;7、垃圾收集桶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发现1个扣0.5分;8、建筑余土污染路面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扣2分;9、河流、主要排灌沟渠沿岸干净整洁,无陈年垃圾,发现一处扣3分;无成堆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10、河流、主要排灌沟渠水体无漂浮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11、农户按干垃圾、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未分类的发现一处扣0.5分。12、乡镇所在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集贸市场不见落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不见积水;不见人畜粪便;各类垃圾不漏收堆积;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道口净;果皮箱净,每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
实地查看
清扫
保洁队伍建设
作业工具配置
5
为清扫保洁员配备了板车、钳子、锹铲、扫把、撮斗等基本作业工具和作业服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实地查看
队伍
管理
5
1、保洁员应全员在岗,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禁止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每发现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固定作业时间,每天作业时间8小时,未固定作业时间的扣2分;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
|
|
|
|
|
|
|
|